1.我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如何认定?

对象: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条件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时间:每年的9月到10月中旬

说明

1)贫困证明由学生生源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

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新生

在校生

收到录取通知书时会收到一份《国家资助政策简介》,简介内有该表格,在家填写后,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

在辅导员处领取,需填写并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

3)《认定申请表》在辅导员处领取,填写后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初步确定困难等级。

流程

第一步

学生向辅导员提交的贫困证明、《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认定申请表》。

辅导员收集以上材料,提交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复核。

学院复核后,提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审定。

由学生资助中心对材料收集备案,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一)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如何认定?

在校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大二以上学生,包含大二)

办理流程参考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流程。办理认定工作分以下三种情况:

1)不在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的学生,需要提交贫困证明、《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认定申请表》,进行认定建档。

2)已经在档的学生,若家庭经济情况未发生重大变故,只需提交《认定申请表》,进行认定建档。

3)已经在档的学生,若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重新确定困难等级,需要提交贫困证明、《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认定申请表》,重新认定建档。


2.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对象:在校大二以上学生(包含大二)(具体条件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时间:每年的11月份左右(具体时间按当年教育厅下发文件时间为准)

说明1)申请书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国家奖学金申请,需要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创新情况和实践经历等内容。

2)《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在辅导员处领取,填写完整,需要电子档和纸档。同时,提交相应的获奖证明复印件。在学校进行评审时,需要提供获奖证明的原件,以供参考审核。首先,

流程

第一步

学生向辅导员提交申请和《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辅导员根据评分标准,推荐到学院,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复核,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材料。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国家奖学金初评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学校推荐学生。

学校将初评结果提交省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提交国家教育厅审批。


3.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对象:在校大二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大二)(具体条件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时间:每年的11月份左右(具体时间按当年教育厅下发文件时间为准)

说明

1)申请书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国家奖学金申请,需要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创新情况和实践经历等内容。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在辅导员处领取。

流程

第一步

学生向辅导员提交申请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辅导员根据评分标准,推荐到学院,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复核,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向学校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材料。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学校推荐学生。

学校将初评结果提交省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提交国家教育厅审批。


4.我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需要注意些什么?

对象: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预科)(具体条件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时间:每年的11月份左右(具体时间按当年教育厅下发文件时间为准)

说明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辅导员处领取。

流程

第一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推荐。

辅导员汇总提交学院资助工作组,进行审核,提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提交省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省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报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5. 我校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该如何办理?

对象:当年录取的秋季入校家庭经困济难新生 我校新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该如何办理

时间:新生入校之前申请,部分手续在入校后办理

说明

1)贫困证明由学生生源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

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收到录取通知书时会收到一份《国家资助政策简介》,简介内有该表格,在家填写后,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

  1. 贷款合同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注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保存,开学报名时到绿色通道(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办理贷款回执录入手续。从2011年开始,只需提交《受理证明》,办理电子回执,不再需要邮寄纸质贷款回执。

4)学费发票再贷款资金到学校银行账户,学生领取到剩余部分的学费发票。

流程

第一步

新生办理贫困证明和《家庭经济境况调查表》。

携带贫困证明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向生源地县级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签订贷款合同。。

开学报到时,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绿色通道(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办理贷款回执录入手续。

贷款资金到账,学校统一开具学费发票。贷款学生拿到发票后,将发票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回生源地县级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6.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条件是什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内的学生

时间:每年的暑假前一个月内,部分手续在暑假期间办理

说明

1)贫困证明、学费发票

2)《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每年暑假前两周到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填写并加盖学院和学生资助部门公章。

流程

第一步

暑假前填写《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盖学院和学生资助部门公章

暑假期间,携带贫困证明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向生源地县级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签订贷款合同。

秋季开学,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回执录入手续。

贷款资金到账,学校统一开具学费发票。贷款学生拿到发票后,将发票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回生源地县级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7.我校学生勤工俭学应该如何申请?

对象: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时间:在校读书期间

说明

1)《勤工助学申请表》在辅导员处领取。填写完整,贴照片,辅导员给意见并签字,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给意见并签字。

流程

第一步

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有符合条件岗位时,按照提交申请表时间顺利进行岗位安排。开具推荐信。

勤工学生持推荐信到相应岗位报到上岗。

根据工作情况,报勤工补贴。于工作月的第二月发放勤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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