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为保障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开展,做好2020秋季学期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 1.应用尽用“马工程”教材。各院(部)开课课程有对应“马工程”教材的,应统一使用“马工程”教材(见附件2),不得以任何理由不选用“马工程”教材。 2.适选获奖(规划)教材。根据课程需要,选用合适的“国家级获奖(规划)”教材、“省部级获奖(规划)”教材、或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近5年出版的新教材。 3.遴选应用型教材。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的要求。避免出现本科课程使用高职(专科)教材和内容陈旧的教材。 4.慎选课程辅导教材。开课课程学生用书每门课程只能征选一本教材,确因教学需要加征学生教学辅导用书的,原则上不超过一本,并需提前将使用该教学辅导用书的必要性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到教务部,经教务部核准后方可征订。 二、教材征订 1.确保征订信息准确。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任务选用教材,“学生用书”和“教师用书”册数要报订准确。教材征订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已领取同版本教材的任课教师不再征订该课程教师用书。 2.学生订购教材遵循自愿原则,2020春季若有不需要订购教材的学生,需填写《学生自行借用或购买教材承诺书》(附件5)交由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不领教材学生名单》(附件6)交教务部存档。不通过学校订购教材的学生需在开学前自行借用或购买本学期所用课本,不得影响正常上课。 3.各单位在组织征订教材的同时,还应组织教师上报课程教学参考书,每门课程推荐3-5本,并按照要求填写专业课程教学参考书推荐表,作为图书馆购买新专业书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1.此次教材征订为2020年秋季师生用书,课程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征订程序从源头上彻底消除错订、漏订与重订现象,同时杜绝跨学期征订教材(上下册等连续教材除外)。 2.每门课程须提供备选教材,若主选教材无货不加印,教务部则直接更换备选教材。 3.各教学单位所报送的教材,资产部门反馈属需要特别征订(指包销、现金征订、以销产印等)不能到位而影响教学的,在以后学期将限制选用。 4.各学院所选用的教材,原则上须是近五年(2015年以后)出版的教材,在教材征订表上完整填写教材名称、出版社、作者、版次、书号等准确信息,避免漏订、错订教材。(个别非近五年且效果较好经典教材,由学院审核报教务部统一订购)。 5.各院(部)对各系(教研室)课程教材选用必须进行审核,教务部将对各院(部)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对于未通过审核的教材将重选并审定。 四、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应于5月22日之前完成2017级-2019级学生教材信息的录入工作;同时将附件1、附件6及系统导出的教材征订单电子档发送到710830430@qq.com,纸质档待开学后交至1125办公室,联系人:郑春丽。 2.2020级新生的教材征订表于6月25日前提交表附件1。待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组织各学院录入教材信息,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表.xls 附件3:第一批“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书目.pdf 附件4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专业课程教学参考书推荐表.xls.xls 附件6: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不领教材学生名单.xlsx 教务部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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