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团建设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xxgc发布时间:2020-03-22浏览次数:328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

 

各学院分团委: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相关安排发送给大家,请各级团组织遵照办法,认真组织,确保评选工作有序、有效完成。重点强调如下:

1.因返校时间尚不明确,本次评选工作线上进行,具体评选办法、操作流程、申报确认方式等详见校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春武工商”。

2.基本时间安排为:

1)个人在线申报:3月31日前;

2)学院初评初审:4月25日前;

3)校团委复审及公示:4月29日前;

4)评选结果通报:5月4日前;

5)证书发放及表彰:毕业生离校前。

3.线上申报截止日后,统一将候选人信息分配给各学院,各学院进行初审,并发送给对应辅导员或团组织负责人进行民主评议。对于优秀个人评选需要在团组织内民主评议投票的,由团组织负责人做好前期基本安排,协调团组织内不少于三分之二成员集中某一时段、高效完成,建议邀请辅导员参与;相应评选结果要第一时间报辅导员或分团委书记确认备案;评选过程务必做好会议记录,返校后提交。各基层团组织的具体名额,由分团委书

记分配后发布给辅导员。

4.因部分同学获奖证书等放在学校前期无法提交证明,本次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做好承诺说明后先行认定,正式返校后一周内交分团委、校团委复核,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取消相应称号,名额不予增补;有其他违规申请或违规评选行为的,取消相关个人、团组织的评选资格,并在团内予以相应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校团委联系确认。

 

附件:2019-2020年“五四”评优评选办法

 

 

共青团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