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fxy发布时间:2021-04-06浏览次数:455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以下简称“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相关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参与的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创新学分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

(一)2017级、2018级和2019级普通本科生;

(二)2019级和2020级专升本学生;

(三)2019级专科生。

三、认定项目

(一)基本创新学分认定项目及标准

基本创新学分认定项目及标准按照《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标准表》(见附件1)执行。

(二)计划外创新学分认定项目

学生在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备案的计划外创新学分项目,组织单位将《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计划外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审批表》扫描件以及学生获得创新学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反馈至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在所属学院申请创新学分,学院复核无误后计入总学分。

(三)战“疫”主题创新学分认定项目

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新增的战“疫”主题创新学分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项目认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四、申请、认定与公示

(一)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记录表》(见附件2),提供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

(二)认定。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组对照创新学分认定标准、职能部门反馈的学生获得创新学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开展认定。

(三)公示。相关学院在完成创新学分认定后,一般要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无疑议或举报现象即可生效。

五、时间安排与材料提交

序号

事项

完成时限

提交材料

1

2021年毕业年级创新学分认定

514日前完成认定

520日前提交《创新学分认定明细表(2021年毕业年级)》(见附件3

520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

2

2021年非毕业年级创新学分认定

61日前完成认定

67日前提交《创新学分认定明细表(2021年非毕业年级)》(见附件4)和《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总结》(见附件5

请相关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件提交给教务部教学运行科备案。

六、相关要求

(一)创新学分申报、认定与公示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毕业资格,请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专升本学生参与创新学分认定的内容上应是本科修学阶段获得的成果。

(三)相关学院在认定过程中应严格核实认定项目,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真实性。对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创新学分者,按学校相关学生违纪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相关学院安排专人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2017级普通本科生和2019级专升本学生的创新学分成绩,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不属于本通知公布的创新学分项目,暂不列入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学校教务部不针对学生个人开展创新学分认定。

联系人:牟岩    联系方式:88147069

办公地址:综合楼111125办公室

电子邮箱:24861890@qq.com

 

附件:1.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标准表

2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记录表

3.创新学分认定明细表(2021年毕业年级)

4.创新学分认定明细表(2021年非毕业年级)

5.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总结

 

 

教务部

202146

附件1: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标准表.xls附件2: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记录表.doc附件3:创新学分认定明细表(2021年毕业年级).xls附件4:创新学分认定明细表(2021年非毕业年级).xls附件5: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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