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稳定,保障学生健康权益,现将2018级学生接种乙肝疫苗第三针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务室定于2019.5.21星期二11:00-16:00进行乙肝疫苗第三针接种工作,请各学院按时间安排到医务室进行接种(可利用课间和中午休息时间)。
应用技术学院 | 11:00——11:50 |
经外学院 | 11:50——12:30 |
管理学院 | 12:30——13:20 |
电商、文法学院 | 13:20——14:10 |
信工、软件、环生学院 | 14:10——15:00 |
物流、艺术、民族学院 | 15:00——16:00 |
二、接种要求:
请入学时交了甲乙肝疫苗费的学生,接种时请携带身份证、接种卡、甲乙肝疫苗缴费收据到接种点→查询→填写知情书→登记、盖章→注射→观察。
三、接种禁忌症:(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