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招生须知,为落实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原则规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由低学历层次(专科)转为高学历层次(本科)者;
2.文科转理科者;
3.在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互转者;
4.特殊招生类型的学生(专升本、中职);但我们学院可内部方向调整。
5.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二、转专业程序及时间
1.学生申请。2018级学生12月5日-12月12日期间,可到所在学院转专业工作人员处领取并按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交所在学院转专业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17:00。
2.转出学院审核。转出学院于12月13日、14日集中进行审核,并由本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未通过审核的请及时通知学生,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及汇总表分别转交转入学院教学秘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17:00。
3.转入学院审核。转入学院于12月17日集中进行审核,由转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在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未通过审核的请转入学院及时通知到转出学院,通过审核的申请表及汇总表集中交教务部学籍科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7:00。
4.学校审核批准。教务部12月18日-20日进行审核,报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5.转专业学生报到。转专业名单公布后,学生到转入学院查看重新分班情况并及时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书记处报到,转专业的学生仍然需要参加正常的期末考试。
附件:1.附件:1.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