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三学期专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wfxy发布时间:2018-05-04浏览次数:384

    文法学院师生:

    按照教学计划,文法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三学期专业实习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工作质量,规范工作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专业实习时间

    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参与实习对象

    文法学院15级除法学专业外学生、16级全体学生均须参加本次实习。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组织召开实习全院动员大会和分系宣讲会

    1、动员大会时间:5月10日

    2、分系宣讲会时间:5月11日至5月16日。

    宣讲内容包含如下:

    ①学习学院第三学期实践教学相关制度文件。

    ②讲解实习日志填写要求、实习期间安全注意事项等。

    ③实习作品的收集整理技巧。

    各系实习工作负责老师和辅导员老师认真做好宣讲工作。

    (二)做好实习配套服务

    学院办公室负责落实:

    1.为参加实习学生和实习指导老师购买保险。

    2.印制实习介绍信和专业实习手册。

    (三)落实实习单位与实习指导教师

    采取校企统一选拔安排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方式,落实学生实习单位,并落实实习指导教师。各专业在6月8日之前,将第三学期学生实习单位统计表提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喻雯珺处。

    (四)开展学生实习企业走访工作

    1. 5月11日至6月1日,完成学生进企业前的实习单位走访工作,主要目的是拜访实习单位,明确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期间的实习指导任务。

    2. 7月2日至8月31日,完成学生进企业后的实习单位走访工作,主要目的是拜访实习单位,看望实习学生,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五)实习总结工作

    1.收集整理学生实习汇总材料(实习天数统计汇总、实习作品统计汇总,实习单位情况统计汇总等等),并完成作品的汇编、制作、刻录及存档系列任务。

    2.批阅实习日志及实习作品,并统计学生专业实习成绩。

    3.做好第三学期专业实习教学工作总结,适时组织各班级召开实习经验交流大会和第三学期专业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教务部、文法学院

2018年5月4日


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

联系电话:027-81472024 招生办:88147227

信息意见公开箱:3755735880@qq.com

版权所有: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 - App Store 鄂ICP备14001708号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