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陈明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显示,一年来,湖北审计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忠诚履职,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了有力保障。
聚焦主责主业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亮点是更加聚焦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突出关注了财政经济运行、财政政策落实、市县财政管理等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郑家喜说,“主要包括省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民生领域政策执行和资金审计情况、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四大方面,以及3条审计建议。”
在省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中,重点审计了省级预算和省直部门预算执行以及市县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政府投资项目中,重点审计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投资项目及国外贷援款项目实施等方面的情况;在民生领域政策执行中,重点审计了就业、教育、卫生、农业等4项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在国有资产方面,重点关注了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资产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发挥审计经济监督独特优势,密切跟踪了财政、投资、民生、国有资产等领域政策落实、项目管理、资金运转的全过程,实现了省市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链条、全流程监督。”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处长张秋玲说。
直击问题要害
报告肯定了一年来财政运行、政策落实、民生保障、财政改革、审计整改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同时也深入揭示了财政资金管理、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黄明说:“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客观精准,深刻揭示了政策落实、财政管理、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省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方面,揭示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部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直到年底才分配到具体项目,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等问题。
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政府投资项目方面,揭示了部分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惠企担保政策落实不到位,担保公司多收担保费,部分项目建设后没有投入使用,项目基建程序和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民生领域政策执行和资金方面,揭示了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超范围使用义务教育资金用于发放临聘教师工资、支付工程款,部分农户未享受农房保险,少数保险机构未及时或少支付理赔资金等问题。
国有资产方面,揭示了一些企业管理不到位、资金面临损失风险,部分单位土地、房屋没有入账,部分房产没办理产权证、处置资产没进行资产评估,部分企业未经许可(登记)排污(水),部分河湖(断面)水质下降,矿山未按要求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问题。
切实推动整改
“治已病、防未病。”既要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
“要充分发挥审计查病治病防病功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委员李燕萍说,“要从专业的角度思考,提出整改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问题屡审屡犯。”
报告提出了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的3条建议。其中“精准发力,促进重大政策落地见效”主要结合财政、金融、营商环境、民生、投资等领域发现的具体问题,从推动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优化营商环境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的;“规范管理,提升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提出了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强化对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跟踪问效,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以及补齐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短板,加快生态修复治理;“狠抓整改,切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强调的是着力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切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监督效能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省委审计办秘书处处长张俊说:“为切实推动整改,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深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类监督协同配合、审计跟踪督促的整改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报告显示,截至目前,已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金额40.58亿元,其中上缴财政6.71亿元、归还原渠道0.59亿元、下拨滞留资金2.48亿元、规范资金管理30.71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和完善制度121项;对审计发现的各类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已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6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