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齐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短板,实现污水治理工程“建得成、用得好、管得顺、有效益”的治理目标,武汉市审计局对六个新城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绩效情况开展审计,揭示了目标任务未如期完成、污水治理绩效不高、运维管理机制不健全、环境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提出补短板、强监管、重绩效的审计建议,督促相关单位立审立改,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快提标改造工程进度,实现污水治理全覆盖。审计发现,早期建成投用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运行不稳定问题,新改扩建的污水处理工程完成率不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城区积极落实整改,加快提标改造步伐,目前六个新城区 6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均正常运行,出水排放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了全覆盖,运行负荷率明显提高,稳定运行率超过50%。
二、加大污水管网建改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针对部分区污水处理厂因管网建设滞后、雨污合流等原因运行负荷率偏低问题,新洲、蔡甸、江夏、东西湖等4个新城区新增资金,用于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三、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污水治理协同机制。审计揭示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存在建设程序不规范,运维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出台相关制度,采取将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委托专业运维公司统一运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行业监管,按效付费的管理模式,提高了运营管理水平。
四、强化运营经费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区采取“财政支持、社会参与、使用者付费”相结合的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通过审计,污水处理费少征、未及时上交财政、未实行“收支两条线”、应收未收污泥处置费等问题已整改,相关财政资金已上交。
五、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审计促进中心沟黑臭水体问题完成整治,固体废弃物处理站投入运行,10处污水直排、8处雨污混排、4处下雨溢流、16处尾水超标排放,9处污泥处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相关区政府部门对5名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减少工程支出2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