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出台疫情防控及时奖励实施意见激励党员干部顽强拼搏勇当先锋

发布者:sjc发布时间:2020-02-25浏览次数:10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武汉市审计局按照市委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社区帮扶、专项跟踪审计和服务等工作。为奖励和激励广大审计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近日,武汉市审计局出台《关于做好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及时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奖励范围、奖励种类和标准、奖励原则、奖励内容、审批权限和程序、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对及时奖励工作提出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中,克服家庭和自身困难,积极主动配合社区开展道口值守、上门入户排查、为困难群众送菜送药、加班加点、主动补缺等工作,表现出色,事迹典型,工作有亮点有特色,或者在参与疫情防控专项跟踪审计和服务中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审计方法和创新在全省重点推广,个人和集体事迹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的,根据贡献作用、取得成效、产生影响的不同程度给予通报表扬、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等奖励。奖励评选要经过处室推荐、审查核实、局党组研究确定、奖励方案上报等四道严格程序,切实把在关键时刻或担负急难险重任务中站得出来、冲得出去、顶得上来的干部选拔出来。

实施意见提出,奖励要遵循坚持党组领导、注重实绩导向、重点倾斜一线、分级分层实时审批的原则。对于奖励的个人和集体,提高政治待遇。符合党员条件的,在抗疫一线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对奋战在疫情防控艰苦危险岗位、表现优秀的干部,及时吸纳到“狮子型”审计干部人才库,重点培养使用;对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特别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结合一贯表现,适当简化程序,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落实待遇政策。对获得奖励的个人和集体,颁发证书,并对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专业技术人员获得通报表扬或者评为先进个人的,增加绩效考核奖励得分,后勤保障人员根据相关政策落实补助。加大评选力度。将疫情防控工作列为处室考核和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记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集体,2020年年度考核时处室可以直接评定为立功处室;通报表扬作为评选嘉奖、三等功、二等功的重要依据;对获得及时奖励的个人,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对记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个人,2020年年度考核时可以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

  实施意见要求,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出现的先进典型,发现一个,成熟一个,奖励一个,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典型,局党组根据“一事一议”原则及时研究上报市委组织部;要严把标准,确保质量。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充分听取社区疫情防控小组和对口处室、专项跟踪审计组、办公室、机关党委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奖励建议,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等相关部门意见;要强化监督,从严管理。对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大张旗鼓的表扬和奖励,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上报的,对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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