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改革后,武汉市审计局将重大项目稽查职能融入审计大格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新时代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突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对涉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建设项目,围绕立项、审批、开工、竣工等方面情况进行政策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基层相关部门推进国家财税、产业、民生、区域开发开放等重大政策的落实和实施效果情况,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释放市场活力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按计划高效实施。
二是突出重要建设领域专项监督。对教育、卫生、民政、交通、市政等民生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投资热点、建设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审计监督,关注重大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新的方式办法,把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结合起来,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揭露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重复建设以及不作为不担当、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对建设项目存在的机制和体制问题,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促进依法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秩序。
三是突出各专业审计监督相结合。将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职能与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部门财务收支审计以及国有企业监督等相互统筹、融合,监督成果能彼此运用,互为补充,实现对建设项目监督的单兵作战向多个审计相互联动转变,在各类审计监督职能联动中,推动改革发展目标更好实现。
四是突出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稽察职能并入审计后,根据稽察处理原则,有机融合审计和稽察处理职能和特点,探索采取较为直接、便捷的方法,如审计约谈、整改建议书等方式,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以建议暂停拨付资金、收回项目资金、暂停项目建设等方式,实现对重大项目及时、完整、高效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