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第二次会议精神,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两统筹”要求,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工作职能作用,省审计厅近日出台《湖北省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从四个方面就做好今年内审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蒋超良书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需要,是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要通过整合内部审计资源、统筹内部审计力量、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优势互补,减少审计监督盲区,着力拓展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
《意见》明确,2019年全省内部审计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使命,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提出的“四个促进”和“四个切实”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效果上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要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政策措施落地生效;聚焦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着力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聚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聚焦风险隐患,着力维护经济安全;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意见》提出,内部审计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工作层次和水平。要坚持用新思想引领新发展,旗帜鲜明地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贯穿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探索深化专项调查、政策评估、调查研究、咨询鉴证等非传统审计方式,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型审计方法和手段;优化内部审计组织方式,积极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积极推进跨层级、跨区域审计或专项审计,推动内部审计项目、内部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加强内部审计质量管控,打造环环相扣的审计质量管控链条,构建审计项目全程化实时化管理模式,推动依法审计和依法治审提档升级;强化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内部审计成果与国家审计共享;建立内部审计与内部纪检、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信息共享、结果共用机制,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成效。
《意见》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内部审计人员面临的新要求新挑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要求,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选好配强内部审计人员,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内部审计队伍。(法规审理处 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