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审计局“四个着眼”开展机构改革撤并部门审计工作

发布者:sjc发布时间:2019-02-26浏览次数:72

今年,武汉市审计局围绕资产、资金、债权债务、财政往来款项及财务善后等重点,立足四个着眼,实施20家机构改革撤并市直部门2018年财政收支审计,确保改革部门顺利完成国有资金资产、财务关系的转移交接,新机构健康、有序、安全、高效运行。

着眼资金资产规模,查清机构改革部门家底。注重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作为审计重点,通过清点现金,查看银行开户许可及银行存款对账单,确保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的真实准确;通过查看房产证、合同、公务用车及办公通讯设备台账等固定资产证明性材料,落实固定资产归属及使用状态,确保账实相符、管理规范,为改革后的新机构(接收方)提供真实的家底。

着眼部门往来款项,保障相关债权债务连续。通过对机构改革撤并市直部门往来款项的审计,查清楚每一笔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发生时间、账务内容、处理情况及当前状态,审核有无账外债权及债务,有无其他经济纠纷并查明真相,为新机构(接收方)提供准确完整的债务债权资料,确保机构改革工作不留旧账和呆死账。

着眼履行审计职能,严查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对20家机构改革撤并市直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情况实施审计,查处利用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花钱等违法违纪行为,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政策落实,督促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强化问题整改,规范资金使用,防范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屡查屡犯。

着眼监督力量整合,积极构建大监督格局。注意发现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主动做好与市纪检监察、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与信息沟通,确保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改革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周传德 彭蓉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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