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10月份启动申报工作。
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于2015年10月前完成的科研成果,包括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件科学成果、美术作品、艺术作品、文学作品、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等都可以申报。
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往年已申报过的作品;
2.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3.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4.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5.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6.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7.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如果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想申报科研成果,需要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申报人需要提交《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2.成果原件。学术论文须扫描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其他纸媒类型成果参照学术论文提供(文学类作品原件章节较长的,可提供全文扫描件或提供简介及精彩章节节选);多媒体类型成果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材料(MP4格式,分辨率640*480)。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成果设计方案、实物展示图片(格式JPG,分辨率150dpi以上)等。
大家需要特别注意:申报材料单独装袋,一项一袋。
最后,预祝申报成功的学生顺利获得优秀科研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