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指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4浏览次数:650

一、选课须知:

1.公选课面向全校所有本、专科在校生开课。在校期间,09-11级本科生必须修满4个学分的公选课才能顺利毕业,12级本科生必须修满10个学分的公选课才能顺利毕业;专科生必须修满2个学分的公选课才能顺利毕业。

2.公选课一般为36个课时(2个学分),开课时间以周一至周四晚上为主,一般安排3节连上,共12周。

3.开学第3周开始学生选课,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课,则视自动放弃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第4周选课名单最终确定,第5周正式开课。

4.学生必须按课程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考核通过后获得相应学分。参加未选中课程上课并考试,其成绩不予承认;选中课程但不上课视为旷课,缺考视为旷考。

二、选课步骤:

1.学生输入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219.140.173.217/jwweb),并进行登录。

2.学生点击“网上选课”,选择“正选”,点击下拉列表框,选择主修(公共任选),点击检索按钮,进入公选课选课界面,了解课程简介和任课教师信息后,选定课程、任课教师及班号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第一轮选课。

3. 教务部在第一轮选课结束后,进行选课人数统计,对选课人数低于40人的课程进行调整。

4.教务部将于第4周在网上公布第一轮选课结果,开始第二轮补选。学生应在此时间段内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的选课结果中查询上课教室并确认第一轮选课结果。第一轮所选课程被取消的学生可选择其他课程进行补选。

三、选课时间:

1.第一轮选课(时间:3月13日20:00— 3月17日23:00

2.第二轮补选(时间:3月19日20:00— 3月21日23:00

3.退选(时间:3月13日20:00— 4月7日23:00)

(1)在选课期间,如有选课科目错误等,可以退选后重新选课。

(2)在正式上课后前两周内,如因课程时间或授课内容等情况,可以选择退选,但本学期不能再修选修课。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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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建议同学们对正选结果进行截图保存。如出现漏选,可携带截图到教务部教学运行科(综合楼1127办公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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