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促进教学改革,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为了规范我校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保障竞赛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达到竞赛目标,特制订本规定。
一、竞赛的组织管理
1.学校的学科竞赛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学院、学校二级管理。教务部负责协调管理,各院(系)负责具体实施。
2.教务部负责收集、公布各类学科竞赛的信息,审核各类竞赛文件,确定竞赛实施单位;审批竞赛所需经费;审定获奖及奖励金额;整理、归档竞赛相关的档案资料等。
3.有关院(系、部)负责学科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
(1)凡需列入校外学科竞赛的项目,请竞赛实施单位填写附件2《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校外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经教务部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2)竞赛工作由院(系)总负责,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活动,认真做好参赛人员的遴选工作,使得优秀的学生和作品脱颖而出;
(3)各院(系)要建设一支具有奉献精神、高度的责任意识、较高业务水平并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指导教师队伍,以保证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达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学科水平的目的;
(4)各院(系)须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方式、时间、内容、培训教师、指导教师等)、能力训练目标及竞赛获奖目标。
4.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每年开展至少一项面向全校学生的校内学科竞赛,请竞赛实施单位认真学习附件1《校内学科竞赛的有关规定》,并填写附件3《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校级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经教务部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5.各学院每年12月1日-15日提交本学院下一年度竞赛项目申请表,报教务部审核。
二、竞赛类别
1.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2.市级学科竞赛:指各省辖市及其各局、委,市级学会、团体举办的全市范围的学科竞赛,或省内各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3.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或者直辖市及其各厅、局、委,以及省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会、团体举办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家各地区(如华东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4.全国性学科竞赛:指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局,以及全国性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会、团体等机构举办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
5.国际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活跃校园的学术氛围,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同时也为参加校外竞赛作准备,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举办校内学科竞赛。
学校重点支持省级以上的学科竞赛项目,认定予以支持的学科竞赛项目有:(1)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2)电子设计大赛; (3)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比赛; (4)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5)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 (6)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 (7)湖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 (8)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生物实验技能竞赛;(9)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10) “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11)湖北省普通高校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12)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13)湖北省外语翻译大赛; (14)全国高校“创意创新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 (15)全国物流设计大赛全国高校学生; (16) DV作品大赛; (17)时报金犊奖; (18)湖北高校美术与设计大展; (19)湖北省导游大赛; (20)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21)其他行业认可度高、社会影响范围大的竞赛。
三、学科竞赛的补助与奖励
(一)对参加校外竞赛学生的补助与奖励
1.对于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集体参赛项目,在竞赛期间学校将视竞赛性质给予40元/天的补助。
2.学校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规定,给予获奖学生相应的课外实践学分。
(二)对参加校外竞赛指导教师的补助与奖励
1.对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项目,如需对学生进行赛前集中培训的,按国家级学科竞赛50学时/项目、省级学科竞赛25学时/项目,学时标准为60元/学时。同一项目参加国家、省两级竞赛的,只按国家级标准计一次。
2. 对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集体参赛项目,比赛期间需要现场设计及制作项目的指导教师,学校按100元/天标准给予比赛期间的补助。
(三)校内学科竞赛,原则上学生奖励只发证书和纪念品,评委、出卷、监考、评卷教师及其他组织人员按照申报竞赛经费预算以劳务费方式发放。
(四)获奖者除获得竞赛主办单位的奖励外,学校对于获奖的参赛队伍给予一定奖励,具体奖励额度见下表(须提供有关竞赛文件、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奖杯或奖品的实物(照片)送教务部核实、备案)。如获得国家特等奖和影响较大的国际奖项,学校给予特别奖励。
获奖级别 | 奖项 | 指导教师 | 学生 | |
奖金 | 奖金 | 评优评先加分(个人) | ||
国家级 (全国性) | 一等奖 | 3000 | 2000 | 5 |
二等奖 | 2000 | 1200 | 4 | |
三等奖 | 1500 | 800 | 3 | |
省级(赛区) | 一等奖 | 1000 | 500 | 2 |
二等奖 | 600 | 300 | 1.5 | |
三等奖 | 400 | 200 | 1 | |
市级 | 一等奖 | 300 | 150 | 1 |
二等奖 | 200 | 100 | 0.5 | |
三等奖 | 100 | 50 | 0.5 |
备注:
1、同一类别竞赛多次获奖者,只计其中最高奖。
2、以排名为竞赛结果的项目,第1-3名等同于相应竞赛的一等奖,第4-6名等同于二等奖,7-10名等同于三等奖。金奖等同于一等奖,银奖等同于二等奖,铜奖等同于三等奖。特等奖按高一级的三等奖标准奖励,国家级(全国性)优胜奖、鼓励奖、组织奖按省(部)级一等奖标准奖励,省级优胜奖、鼓励奖、组织奖以及参赛奖不给予奖励。
3、本规定未涉及的特殊情况由教务部酌情考虑。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创新实践活动管理机奖励办法》竞赛奖励有关规定自动废止,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
1. 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校内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2. 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校外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
3. 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校级学科竞赛项目申请表
威斯尼斯人wns2299cn官网版教务部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