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经管中心发布时间:2023-11-08浏览次数:72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参加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和管理制度;多校区办学环境下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探索;高校实验室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验室建筑设施的安全管理与风险管控;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案例介绍。

二、培训人员

分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实验教学中心、保卫部、后勤管理部负责人,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参与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和在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的教师参加培训。

三、培训形式

1113日至17日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培训平台以在线直播方式进行,培训日程具体安排见网站说明。全体参加培训人员须于111018:00前完成报名注册。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培训,确保参训人员“应训尽训”无遗漏并按时保质完成培训任务,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贯彻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上,切实做到维护校园安全,不断提高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各参训人员于1117日前完成培训并通过在线测试后,可申请获得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培训班学时证明,相关人员所在单位应承认其接受培训的经历。

(三)各单位请于1119日前汇总各单位参训人员情况,填写《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

(四)实验教学中心汇总参训名单并盖章后统一上报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地址:实验楼107室


附件(见OA):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参训人员汇总表


实验教学中心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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