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实验教学中心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公示等程序,共确定立项2门自编实验教材予以支持建设。
实验教材编写、出版、使用与评价,以及建设经费资助均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如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或无故拖延实施,学校将停止其使用后期经费,并视其整改情况补拨或追回建设经费。教材主编所在学院应重视教材管理,为教材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指导和监督教材建设的落实,并为教材建设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价。
实验教学中心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