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员考核办法
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需求,促进学校平稳、健康、快速地发展,学校于十二五期间加大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教学设施的投入,同时也加强了学校资产的规范化管理。为调动我校二级资产管理员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积极性,管好、用好学校资产,使其物尽其能,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实验、生产经营、行政办公,学校资产管理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校二级、三级资产管理员
二、考核内容:
日常资产管理工作:申购、验收入库、调拨、维修、报损、变更,以及资产管理软件的使用等。详细内容见后附《资产管理员考核表》。
三、考核方法与程序
1.每学期末考核一次;
2.程序:按考核表细则自评 资产部考评 综合得分;
3.综合得分为自评分和资产部评分的平均分;
四、津贴标准
1.津贴标准:根据各单位资产量不同,共分70、100、130、160、200元/月五个档。
2.发放标准:根据部门资产量占总资产量百分比定标准,100%以内的按70元/月发放,100%—150%按100元/月发放,150%—200%按130元/月发放,200%-—1000%按160元/月发放,1000%以上按200元/月发放,最高标准为200元,其中部分单位因特殊性,发放标准可作适当调整。
3.发放金额:发放标准*(综合得分/100)=实际发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