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全国总工会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全总办公厅下发《关于拨付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下拨2.5亿元帮扶资金,对各地工会建档的深度困难职工发放疫情期间生活补贴,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
据了解,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下达各省(区、市)后,由工会帮扶中心及时发放到困难职工家庭。对工会建档的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坚持应发尽发,做到全部覆盖、保障到位。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要结合疫情期间困难职工生活需求和物价上涨情况,加大对困难职工生活帮扶力度,按时足额发放帮扶资金,切实保障常态帮扶到位、疫情期间生活补贴到位。各级工会要加大地方财政、工会经费、社会捐助等配套资金筹措,结合当地实际可对深度困难职工增发疫情期间生活补贴,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可将刚脱困一年内的困难职工家庭、感染新冠肺炎职工和病亡职工家属纳入发放范围。增发标准和增发对象可一事一议,履行有关程序研究确定。
今年是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收官之年。面对城市困难职工经济基础薄弱,承受能力相对较差,受疫情影响较大等情况,《通知》要求,各地工会要全面部署,统筹安排,按照分级分类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做好解困脱困工作。低风险地区正常开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精准施策,逐步恢复第三方评估工作;中风险地区在做好必要的防护同时,分类施策,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前期筹备工作;高风险地区主要做好防疫工作,协同有关资源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和提供防疫必需防护物资。与此同时,各级工会要加大对职工困难情况调研排查,充分发挥好帮扶联系人作用,建立防止返贫机制,尽快研究相对困难职工帮扶的长效机制,推动帮扶工作转型。
据了解,各级工会还将对不同困难职工群体开展生活救助,分类施策,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同时加大服务职工力度,继续做好包括医务人员、救援人员、志愿服务者等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的关心关爱工作,联合社会力量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做到送温暖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