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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好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验田”

来源:fgb浏览量:10发布时间:2024-09-23

在9月9日至10日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校企科研合作,让更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9月14日,首个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中心”)在江苏落地。这是教育部和江苏省携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关键“落子”,也是教育彰显战略属性、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实践。

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部署,充分体现出对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高度重视。高校要扛起时代责任,加快把人才和创新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和国家竞争优势,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区域中心的建设则是构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枢纽和关键一环。部省共建区域中心的落地,正当其时、恰逢其势,意义非凡。

区域中心是部省协同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孵化器”。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区域中心是推动全国优势高校与区域优势产业强强联手的优质“孵化器”,通过激发校地融合倍增效应,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注入新动能。高校作为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是科技成果的“富矿”;高校会聚的一大批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工作者,则是这些“富矿”的重要开采者。区域中心搭建起全国高校共建、共管、共享的“一站式”公共转化平台,补齐并强化了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的关键一环。

区域中心是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新专区”。产业发展靠科技,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区域中心作为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专区,可以重点从破解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两张皮”切入,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人才培养模式,需求牵引、目标导向的科研选题机制,成效贡献导向的科研团队评价机制,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要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以产业需求为牵引,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纽带,带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相关高校应以“破五唯”为抓手,全面推进科研评价体系改革,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转化考核指标和激励机制,为科研人员做好成果转化解除后顾之忧,为其奋勇向前、勇攀高峰加满油、充足电。

区域中心是探索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国模式”的“大舞台”。针对科技成果转化这一世界性难题,我们要坚持“洋为中用、古为今用”,既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也要立足中国实际,找到真正符合中国国情、社情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有组织推动高校优势学科与区域优势产业高效对接,打破学校、地域边界,汇聚全国高校的科技创新资源支撑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以区域产业禀赋反向牵引高校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和科研模式的变革,实现高校与区域的良性互动、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匹配,支撑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相关高校要强化与区域中心合作,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产学研合作新模式。

区域中心谋划建设以来的实践证明,部省合作是解决产教深度融合、高校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一条新路子,未来完全有可能探索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范式。作为主要合作方和重要受益者,地方政府应把区域中心建设纳入相关规划,重点保障实施。各级地方政府应在强化优质科技成果供给、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增强科技金融精准供给、营造良好科技成果转化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提供全方位一揽子保障措施,为区域中心试点任务保驾护航。相关高校要与区域中心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产业、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

前路漫漫,任重道远。全国首个区域中心的启动,拉开了新时期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序幕。我们要撸起袖子加油干,以“敢为天下先”的志气、勇气,以钉钉子精神,共同把区域中心建设好,推动科技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最大增量”,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教育力量。(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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